我中中世纪的毒颇深,因此对骑士传统也相当推崇。骑士传统当然是以基督教精神为基础,到近代演绎成为绅士传统,所谓“用坚强的拳头侍奉上帝”的奥运精神,实际上和十字军战士一脉相承(当然,十字军存在种种谬误,这里先不说了)。骑士守则第一条,忠诚;第二条,勇敢;第三条,爱情。骑士的忠诚和勇敢没什么问题,像罗兰那样的故事值得我们传唱。但是骑士的爱情,需要再审查一下。
中世纪的安德烈神父《论爱情》说骑士爱情的特征包括:高贵的气质、优雅的举止、讲究的礼节;加斯东·帕里斯归纳骑士爱情的特征:一、非法性质,因而必须隐秘;二、男人对女人的服从,骑士视自己为贵妇的仆人,并尽力满足女主人的愿望;三,男人努力使自己变得更加完美,以赢得芳心;四,具有独特的游戏规则。
我们在很多骑士传奇中,都可以看到非法的爱情,这一点在亚瑟王的故事里比比皆是。亚瑟王自己和姐姐有乱伦的关系,生出来一个私生子毛德烈,最后造反,亚瑟自己也死于剑栏之役;亚瑟的第一骑士朗士洛与王后桂尼薇暧昧,最后导致圆桌分裂;排名第二的哀生作为迎亲使者,和舅舅的新娘玉色儿发生感情;至于朗士洛和伊莲,倒是反过来,伊莲不顾一切地爱上朗士洛,以至于断送了性命。这种爱情所表现的是一种“残辜的美”,情节越凄美越好,好像哀生和玉色儿共饮药酒,无法克制地相爱;随后必须要癫狂,哀生和朗士洛都干过,堂吉诃德在寒夜露宿,并且禁食,“决计靠甜蜜的相思滋养自己”,也是如此。在这个过程中,人的爱情被推高到一个无以复加的高度,在爱情的名义下,似乎一切都是高尚的,所谓“爱情是最大的道德”,因此,到了这个地步,人的爱就取代了神的地位,按C.S.Lewis的说法,“就变成了魔鬼”。我们在朗士洛的传奇中会看到,骑士们普遍认为,假设一名骑士作恶多端,但如果是出于某位小姐的意愿,就基本上可以获得原谅。这是一种多么可怕的观点,打着“为别人牺牲”的旗号,冒充基督的圣爱,坐在堂上假扮神。这是一种偶像崇拜,却常常被人忽视,我们不去拜木头泥土的偶像,拜一种自己手造的、看起来极其正当的爱的情感,中了撒旦的诡计,越来越远离神。堂吉诃德自己折磨自己,却认为这基本上等同于基督的牺牲,其实完全是骄傲和僭妄。
中世纪的骑士传统确实基本上以基督教为本,但是也有一部分异教成分,这种爱情观,我认为就是。我必须反省,自己曾经长久陷在这不易察觉的偶像崇拜里,不但伤害自己,还很可怕地伤害他人。
必须要回到神的身边,神那里才会有完满和真正的爱,出于人的则必要枯干。
“为别人牺牲”的想法有时的确很可怕,一些原本被认为不符合自我道德要求的行为,在这个想法的驱使下 ,很有可能被执行。
按照我等非骑士所经历的,爱情肯定不会降临在人所构想的条框之间,向上帝祈祷,以至于她来的时候,你不会不知道.至于要坚持为之祷告,是因为你所提及的忠诚与勇敢均是可以一己完成,而爱情既是与凡间的二人相关,多费些时间也属正常.
另,以骑士的标准作为衡量你自身的参照,实无必需,要补一点五色羟氨了.
反省完了,你自己到第怎样呢?这个我们更关心。
徐骑士,我替楼下Aisha寒一个。
我觉得骑士爱情不错,只要他爱上的人也是上帝奴仆,而非撒旦。
感谢神。老徐,你终于出了埃及地了。
我目前也在米甸的旷野,还打算真的到西奈半岛去体验一下红海!
但你比我好!你已经快进入迦南了。呵呵。感谢神!
我们一定要在弟兄姐妹中间掀起反世俗运动!我们一定要树立自己的榜样!圣经里那么多好的榜样,我们要拿出来学习,17世纪也有大量的清教徒值得我们学习!
让我们带领一场轰轰烈烈的敬虔运动吧!不是基于阿米念的,而是基于加尔文的,神一定会祝福我们比约翰卫斯理更多!
以马内利!
暈死,老徐,過了一年多,我原來還是在米甸的曠野啊……你已經進了迦南地了,呵呵,感謝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