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级二世祖”——约翰王传略(02)

 
职业规划
我们接着聊约翰。
约翰是亨利二世的幼子,前面有三个哥哥(长子威廉早夭),所以无论从任何角度来看,约翰在相当长的生命历程中,不会抱有登上王位的期望。他的职业规划,基本上可以定性为:以可爱的小王子身份为中心、以超级爸妈的宠爱为基础,取得一片肥美的土地和爵位头衔,过上衣食无忧、进而花天酒地的剥削阶级生活,同时注意与明星级的大哥搞好关系。
没错,这就是小衙内约翰的幸福生活!
 
关于约翰的童年生活,我们只能想像了,因为史家们基本上没有留下什么记载,实际上,根据当时约翰的地位实在也没什么重要的可以记录。我们可以间接知道的是,老爸相当宠爱这个小儿子(老妈的最爱是理查德)。1170年亨利在诺曼底重病不起(后来并没有死,好了),于是着手安排后事:太子亨利领有英格兰、诺曼底和安茹,理查德分到了他喜欢的阿基坦——也就是宠爱他的妈妈当年的嫁妆,杰弗里分到了布列塔尼。当时约翰还是三尺幼童,没分到什么地,只做了莫坦伯爵(Count of Mortain),一个位于诺曼底的小地方,由此约翰被喊作“那个没地的”(Lackland)。亨利二世当然心有戚戚焉,想尽办法要给小儿子捣腾出一块地方来,为此使出了浑身解数:给三岁的儿子安排婚约,打爱尔兰,从其他儿子的土地里割一片出来(这也是导致其他几个儿子反叛的一个次要原因)。总之,最后约翰得到了爱尔兰,还通过婚姻得到了英格兰肥硕的格罗切斯特,足可见老爸的舐犊之情了。
另外,亨利还可能为约翰安排了杰出的家庭教师。我们知道约翰曾经受教于当时最有名的骑士威廉·马歇尔,马歇尔也说过约翰是他教过的最优秀的学生之一,不过这是不是溜须拍马就不知道了,而马歇尔后来也成为约翰一朝的重臣。还有一位就是当时最伟大的法律家格兰维尔,时任英格兰大司法官(Justicar),约翰很有可能跟从格兰维尔学过法律,从后来约翰对审判工作的巨大兴趣来看,可能性还不小。
不过,这位小王子的童年和少年时代并不平静:老爸长年在外东奔西跑,有时候审案子有时候打仗;老妈因为年老色衰,逐渐被老爸疏远,夫妻开始闹矛盾;老妈鼓动三位兄长联合起来造老爸的反……总体来讲,这是一个充满了暴力和背叛的时代,而约翰好像一个联赛中的中游球队,夺冠无望、保级无忧,因此作为没有太多需要考虑的王子,过一种提笼架鸟、声色犬马的衙内生活,可能性比较大。
约翰的第一次进入历史纪录的任职经历基本上印证了这一点。
 
第一份工是困难的
1185年,约翰18岁,亨利二世为自己的爱子加冕,随即把他派往爱尔兰。老板的意思是让这个小儿子锻炼锻炼,去一个子公司做CEO。实际上早在1176年约翰10岁的时候,他就已经是爱尔兰领主,这家子公司的注册CEO,不过一直没有实际开展经营活动,老板派了几个有能力的部门经理去打点好一切。
于是,接到老板指示,约翰就带领军队、助手,以及他更加看重的诺曼玩伴们上任了。初来乍到,这群毛头小子就闯了一个不大不小的祸,接见当地贵族的时候,他们围着那些德高望重老人大声喧哗,嘲笑、甚至拉扯他们留得长长的胡子。这种对本地部门主管的侮辱马上引起了下属职工不满,毕竟那么多年都是这些主管罩着他们。随后,约翰开始分派工作,我们只能说,这位新任CEO完全没有企业管理经验,突出表现在对于人事工作的一窍不通。他任人唯亲,开始滥发官帽子,那些整天陪着伺候的玩伴们自然都捞个一官半职,毕竟大哥做了CEO,小弟们也要跟着分一杯羹,到各地做地方长官。而这些人显然更不懂经营,整天所做的,就是以城堡为据点四出烧杀抢掠。这位脱离父母管教的公子哥终于自由了,老爸把辛苦经营来的子公司交给他,他总算是有实权、可以爽一把了,也不听随行的格兰维尔(他的角色大概接近上级公司派出的财务总监或者监事)良言相劝,整天花天酒地、尽情享乐,甚至克扣部队军饷,导致士兵大量开小差逃走。
于是,一年不到,亨利就不得不召回约翰,另外派人收拾残局,至少国王本人和前任总督辛苦经营的成果已经全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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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Responses to “超级二世祖”——约翰王传略(02)

  1. xiaohui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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