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法史札记》后记

 
这是一份笔记的整理稿,而且并不是带有读者评论或感想的笔记,而是简单的摘译和归纳记录。说实话,我对此并没有创造多少智力财产,所做的无非是件体力活,而完成这件体力活除了需要忍受疲劳以外,格外需要忍受的,乃是寂寞。
 
这份笔记开始于一所大学冷清而安静的图书馆,当时我刚刚开始硕士研究生的学习,图书馆外文资料区人烟稀少。而笔记的结束是五年以后,在另一所大学更为冷清却喧闹的教室,这时我正在参加新任执业律师培训,培训中心设在一所大学校园内,晚上我到教室整理笔记,教室里除我之外,只有一群大学生,正在激烈地讨论采用何种方法收集同学们的身份证复印件,收集一张可以得到五块钱,他们把拟议中的目标客户同学们称为“羊圈里待宰的羊”,并且努力地划分宿舍楼的势力范围。
 
我开始读研的时候,在图书馆的外文资料区发现Holdsworth爵士主编煌煌十八卷本的《英国法史》(A History of English Law),于是花了一年的时间读完了第一卷。当时还没有好用的中文英美法词典,我手头拿着《牛津指南》和《布莱克》作参考,许多名词读来一头雾水,需要读完一段完整的历史才开始渐渐明白。
我几乎每天都在图书馆的外文区读英国法史,很快认识了和蔼的管理员顾老师。阅览室的书按规定是不外借的,而顾老师经常通融着给我和同学们借出去,我就借机复印了一本布莱克词典,因为当时原版的价格对我来说实在太高。不过这种好日子很快到头了。那时美国领事馆赠送了一套新版的《英国法释义》,印刷精美,还有大量注释。我下铺的兄弟正在翻译《释义》,满心喜欢,正好拿来参考。没过几天,这套书不见了,被人借走没有归还,顾老师的记录本上借者的签名潦草不可辨认,总之这书到底还是没有追回。我想顾老师一定是受了批评,而从此以后我们也无法再通融着外借那些外文资料了。我想了解《释义》价值的人,估计应在硕士以上,多半是博士吧。
我在图书馆一年,体会了阅览室的季节变化,平日里冷冷清清,到期中期末考试季节则爆满。印象中我曾经在读书之余舒展四肢,面前铺着两部大辞典和英国法史,周围都是埋头背书的本科生,一眼望去,心底突然有种凉意,我想这就是寂寞吧。
本科的时候,读到里尔克的《给青年诗人的十封信》,感动于他对年轻人所教导的“你要爱你的寂寞”,要潜心等候那寂寞慢慢展开、变得长阔高深。这种感动大概与性格中的成分总有些相合之处才会发生,我的性格本就比较能够忍受寂寞。对我来说,学术是兴趣,但似乎从未想过要在学术上取得如何的成绩,又有如何的目标,我只是喜欢而已。伤心的时候,有人会大吃一顿,有人疯狂购物,有人去运动,有人K歌;我比较有可能找个题目写论文,或者做点其它和学术有关的东西,比方把大宪章找出来重新翻译一遍。有人说,把兴趣当成工作是最幸福的,也有人说,把兴趣当成谋生的手段再悲惨不过了,现在看来,我倾向于认同后者。
我们不得不面临一个浮躁的时代,不单是像那群大学生那样整天盘算着如何从同学身上赚钱,而且在学术界也有另一种情形,没有人愿意安下心来寂寞地做一些基础工作,比如翻译和资料的梳理,而往往希望在短期内拿出成果,博得学术界的地位,我想这是某种“学术功利主义”吧。在功利主义之下——即便奉了学术之名,还是不可能有杰出的成果的,如《释义》和眼前的十八卷本《英国法史》。
 
我在本科时开始成为英美法的爱好者,惊叹于那种自然生长出来的、散发着自由气息的法律秩序,只有在这种传统下,我们才可以理解哈耶克把宪政定义为“人的适宜状态”的理由。相比美国法,我似乎更喜欢英国法,进而开始对英格兰着迷,向往“快乐的老英格兰”。说老实话,读完一卷《英国法史》后,我彻底沦为一名崇英者,后来搬家装修的时候,还特意在书房里挂了一幅大宪章的复制品,以此过瘾。我生性太过散淡,从未想象过人生的理想,但由此却发生一种奇异的“幻想”,我最愿意过的生活,大概是在英格兰乡下做一名教区牧师。
幻想归幻想,我还不能算是浪漫主义者,我分明知道哪些可能、哪些不可能;至于英格兰法律传统,虽然我大为推崇,却认为这是无法“移植”的。我们对于“制度移植”的渴望,往往不理会制度的土壤,在我看来就是人群。例如,有一种说法认为,西方的政治法律制度,理论前提在于人性是恶的,把人都当成坏人看,所以需要限制人的权力,而我们传统的前提在于人性是善的,把人当成好人,相信能有好结果,所以反而糟糕了。我不太同意,我难以想象一种脱离人群的制度设计,我难以想象一群坏人会聚在一起设计出一套限制坏人的制度,我也难以想象在一群坏人中间会在长时期发展之后产生一套保障个人自由的制度。制度总是人群的制度,极端地来说,有怎样的人群,就有怎样的制度,有时候,我们难以逃避遗传的原罪,对于我们中间的一种坏制度,其实我们每个人的血液里,都有这种罪的因素。
伏尔泰在英国时,曾经因为穿着过于法式而在大街上遭到一群英国流氓的围攻,伏尔泰情急之下大喊:诸位好汉,我生来不是英国人已经够不幸的了,你们还要这样对我么?!于是那群好汉把这个法国人抗在肩上送回了住所。
 
我终于把笔记整理完了,为此颇感欣慰,以此纪念对英格兰法律的崇拜情结,以及那一段寂寞的时光。当年在图书馆读书时,心想大概不会有很多人做同样的事情,今天在这间教室里做完的时候,我想做同样事情的人大概极为稀有。如果有人能够用到这份笔记,则我将更加欣慰,希望有人可以做更深入的研究。我大概不会再读英国法史以后各卷了,我是凭兴趣乱看书的,最近发现爱好历史和神学都超过法律。
是为后记,但愿对于一份笔记而言不会太过矫情。
 
一切荣耀归于神!
 
20071031 于青浦野马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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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Responses to 《英国法史札记》后记

  1. Minjie说:

    书斋寂寞,说者固然寥寥,听者恐怕更是寥寥:)

  2. 一方说:

    “印象中我曾经在读书之余舒展四肢,面前铺着两部大辞典和英国法史,周围都是埋头背书的本科生,一眼望去,心底突然有种凉意,我想这就是寂寞吧。”很真实的描写,关于学术的享受和寂寞仿佛是天然的孪生兄弟,选择精神的自由舒畅就必然有自绝于现世的寂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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