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 片 名】12 Angry Men
【中 文 名】十二怒汉
【出品年代】1957
【出品公司】米高梅
【国 家】美国
【片 长】96分钟
【编 剧】瑞吉纳德·罗斯(Reginald Rose)
【导 演】悉尼·吕美特(Sidney Lumet)
【主 演】亨利·方达(Henry Fonda)
李·J·科布(Lee J. Cobb)
马丁·鲍尔萨姆(Martin Balsam)
【获奖情况】柏林电影节金熊奖(1957),英国学院奖最佳电影(1958)提名,奥斯卡奖最佳编剧、最佳导演(1958)提名,英国学院奖最佳外国演员(亨利·方达,1958)
【影片简介】本片描述一名纽约青年被控杀父,将被判处一级谋杀的死刑。已经有十一名陪审员裁定疑犯有罪,只有一位觉得事态可疑,坚持已见提出异议,并且凭耐心与毅力逐一说服其他陪审员推翻原来的意见,终于为这一宗几乎已成冤案的判决平反。全片大部分时间处于狭窄的房间内进行,但凭精彩的对白和演出,仍能创造出紧扣观众的张力。
本片在IMDB网站的影片评分(是对史上所有影片的排名)高居第19位,但却绝非时下流行的“大片”。没有黄金白银、没有功夫特技、没有成群的美女和超低胸服装,只是十二名中(老)年男子在一间小房间里的一个半小时表演,看起来几乎不需要什么投资。
十二名陪审团成员在庭审结束以后,受法官指示进行讨论,以决定被告的命运。从庭审情况来看,这位18岁的拉美裔少年似乎已经难逃坐上电椅的命运。陪审团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也是如此,十一比一,多数意见有罪,只有亨利·方达饰演的8号陪审员投反对票。
我们的教科书有一种说法,称英美陪审团制度体现了司法民主,因为陪审员都是一般百姓。在此我们也许有不同的解释,也可以加深对陪审团的进一步认识。陪审团裁决需要一致通过,只要有一人反对,此少数亦无需服从多数,即并不适用民主的原则。8号陪审员的勇气令人敬佩,因为在相当一部人急于作出决定离开法院的时候,他站出来反对。由此我们也可以看到,民主中的多数,参杂了多少压力下的屈从或是盲从。
8号陪审员重申英美法上刑事审判“超越合理怀疑”的裁决原则,亦即只要案情存在可以合理怀疑之处,就不应裁定被告有罪。他摆出各项证据中的各种疑点,向大家证明他的合理怀疑。“你到底想怎样?!”——“我们来谈谈!”,他说。
由于被告无钱无势,接受的是法庭指定的年轻律师,本案也无任何卖点,无法赚钱或出名,因此辩护律师很不得力。8号陪审员在会议室所作的,实际上基本上是刑事辩护,提出疑点、检视证物、现场实验……越来越多的疑点开始出现,越来越多的陪审员投了被告无罪的票,从十一比一,到九比二、八比四、六比六,再到三比九,无罪意见开始占据上风。
合理的怀疑越来越多。科布饰演3号陪审员大声咆哮着,“你们为什么认为这个小子无罪!”,8号回答说:“我们并没有说他无罪,我们也只是在赌一种可能性。”是的,当我们发现疑点的时候,是否愿意冒滥杀无辜的风险?还是愿意冒放走真凶的风险?陪审团和超越合理怀疑原则认为:宁可放走一百,不可滥杀一个。
另一名陪审员说,这就是陪审团,素不相识的人聚到一起,来决定素不相识的人的命运,每个人尽职尽责,这是美国强大的原因。这大概也是当年英国强大的原因之一。我们看到美国的民主,但是实际上,美国人似乎更重视自由。凡是威胁到自由的事物,很难让美国人赞成,即使是民主,万一有可能妨碍自由,它也要略略往边上闪一闪身。陪审团是最后一道防线。
无罪裁定作出,陪审员们各奔东西,从此不再相见,8号陪审员留下了一个最普通的名字“戴维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