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神的主权与人的自由

**姐妹:

    首先我想向你道歉,那天我们几个人对你提出的问题可能没有作出好的回应,如果冒犯了你,请你原谅。

    关于你提出的问题,我觉得还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其实有很多的基督徒都提出了这个问题。那天我觉得也没有讲清楚,所以事后想了一想,觉得还是需要作些解释。

    首先,关于预定论。我本人是同意“预定论”的,但是,我确实很不喜欢这个名词,因为这个词天然地包含了一种时间的观念,听起来好像是神在我们时间序列的前一个点,决定了后一个点上发生的事情。我们所说的预定,不是这样的,神并不是一个在人世间序列中的魔术师,神不在我们的时间中,这个世界都是他所造的,时间也是他造的。神不仅创造可见的物质,还创造不可见的结构,他创造空间和时间,创造“维度”。人手也可以创造,但是实质上人手连物质都无法创造,我们无非只能改变一些物质的形态和组合罢了。所以,神的决定,是在永恒中所作的,他站在我们这个世界之外,我们时间的每一刻,对他来说都是“现在”。以弗所书1:4:“就如 神从创立世界以前,在基督里拣选了我们,使我们在他面前成为圣洁,无有瑕疵。”
    其次,关于神的主权。我们不得不承认,神在一切事上都有主权,如果没有他的允许,事情就不会发生。这是神至高的性质所决定的,他知道一切,也决定一切。整本圣经始终都在告诉我们这一点。罗马书9:16:“据此看来,这不在乎那定意的,也不在乎那奔跑的,只在乎发怜悯的 神。”
    第三,关于人的自由意志。神给了人自由,是出于他的爱,他呼气给人,人才有灵,也按自己的形象造人,这是人的尊贵,甚至超过天使。前几天我曾经和其他弟兄姐妹讨论过一点关于“神有没有绝对的自由”的问题。我认为神是有绝对的自由的,我们之所以会倾向于认为神没有绝对的自由(比如,受立约的限制),是因为我们在用自己堕落的自由观揣测神。关于人的自由,也是如此。在人受造之初,人用他的自由全然地顺服神,没有丝毫的冲突,也不觉得受限制;但是在我们堕落之后,我们的自由意志也同样堕落,我们再使用这种堕落的自由意志时,就会与神发生冲突,就会觉得受限制。神的主权,看起来与人的自由意志相冲突,实际上,应该说:神的属性与人堕落的自由意志相冲突。
    第四,我们的信心。实际上,我们现在可以问出这个问题、一起讨论这个问题,也全赖耶稣基督的救赎之功,因为人在堕落中无力自己回转归向神,只有在我们信耶稣之后,我们才得以归回。只有当我们有信心(哪怕我们时常软弱、动摇、小信),我们才会觉得自己的自由与神的矛盾,否则,在不信的情况下,我们无非是不断地享受堕落的自由。我们的信心,建立在耶稣基督之上,同时,我们也信圣经,相信圣经乃是神对我们的教导,圣经是没有错误的。
    第五,神的主权与人的自由是否矛盾。如果神在一切事上有主权,是否意味着,我们做什么都是他定的——从本质上讲,是这样;那么,是不是无论我们做什么都是没有用的——不是这样。问题在于,当我们提问:“因为神有一切的主权,所以我们所作的有什么用?”,我们需要考虑的是,这里所说的这个“功用”是什么意思。某件事情的“功用”,有不同的层面,比方有一位姐妹得病而无钱医治,我们大家捐款供给她医治的费用,当我们这样做的时候,有什么用?当然有用,我们使本来无钱医治的人可以得到医治的机会。假设后来她被治愈了,我们捐款这件行为对此有用吗?有用,但是部分的,不是单单因为我们捐款使她痊愈,还有医生、护士和其他人。那么,我们捐款这件行为,对于使神喜悦是不是有用?当然是有用的,因为圣经这样说了,“我实在告诉你们:这些事你们既作在我这弟兄中一个最小的身上,就是作在我身上了。”(太25:40)。但是,我们这件行为,对于我们获得救恩有没有用?没有用,因为圣经说了,得救不是靠行为。
    所以,当我们思想“我们做这些事情有没有用”的时候,我们需要考虑正在追求怎样一种功用,实际上,我们确实正在动用我们的自由意志追求某种功用,如果我们追求使神得着荣耀、使神喜悦,追求我们的行为符合圣经的教导,当然是有用的。
    那么,我们的意志扮演了怎样的角色?圣经的教导是,我们得救是神的拣选,也是我们自由意志的顺服,这二者是并存的。
    再回到前面的例子,我们有捐款的热心,这个热心是不是我们自己的意志,是的,是不是神在我们里面发动的,也是,如果我们没有圣灵在里面,就不会有真正的善行;有人没有捐款,是他自己决定的,是不是因为他的心刚硬,有可能是,我们并不知道,神知道人的内心,也知道各人的处境和困难,那么如果有人的心刚硬,是不是神让他的心刚硬,是,这是神允许他这样做决定,但神并不喜悦。问题在于,我们每个人都需要用自己的自由意志去做决定,决定顺服神、还是不顺服,决定做神喜悦的事、还是不做;而顺服不顺服、做不做,都是有因果责任的。
    实际上,从人的逻辑来讲,无法理解神的主权与人的自由意志的并存。但是,当我们认为二者有矛盾时,这个判断的前提是,我们的逻辑是最终的判断,而不把圣经作为最终的判断,我们的根基是自己的理性,而不是对神启示的信心。亚当和夏娃在吃果子的时候,其实就在依靠自己的理性作判断,而不是神告诉他们的话;蛇引诱夏娃的,也是叫她怀疑神的话,告诉她神的话不一定是对的,需要人用理性作最后的判断。当然,我们必须使用我们的理性,但我们需要明白,理性也是神所给的,而且,人现在的理性也已经受了罪的沾染而堕落了。圣经说,基督死而复活,这与我们的逻辑理性同样不符,我们是相信。
    神的主权在性质、质量、数量、维度等各个方面,都超越了人的理性。以赛亚书55:9:“天怎样高过地,照样,我的道路高过你们的道路,我的意念高过你们的意念。”为此,我们来到神的面前,首先要顺服下来,我们既信了耶稣基督,就信他所教导的一切。圣经说:神有主权,圣经也说:你们要努力奔跑,这二者是并存的,我们凭着信心去做就是了,我们凭着信心努力奔跑在至善神的主权之下,至于我们要奔跑些什么,圣经说了很多。

    其实,我是要承认我的无知的,对于神隐藏起来的奥秘,我只有恭敬地保持无知。我所知道的,是圣经告诉我的,我信。
    腓立比书2:13:“因为你们立志行事,都是 神在你们心里运行,为要成就他的美意。”我想,应该感谢神给我们力量去为他作见证,每当我觉得软弱、无助的时候,就回到神面前,回到他的话语面前,承认他、顺服在他面前,祷告、思想、查考经文,他也总是帮助我,从来没有落空。

    写了那么多,不知道对于解释你的问题有没有帮助,有任何的问题,也请与众弟兄姐妹交通。我们不能知道神的奥秘,但是我们应当也可以彼此相爱,因为我们靠着信在主耶稣基督里联结。
    愿神在一切事上祝福你!愿你平安!祝节日好!

徐震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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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及:偶见燕妮姐妹签名引传道书,相关经文如下:

3:1 凡事都有定期,天下万务都有定时。
3:2 生有时,死有时;栽种有时,拔出所栽种的也有时;
3:3 杀戮有时,医治有时;拆毁有时,建造有时;
3:4 哭有时,笑有时;哀恸有时,跳舞有时;
3:5 抛掷石头有时,堆聚石头有时;怀抱有时,不怀抱有时;
3:6 寻找有时,失落有时;保守有时,舍弃有时;
3:7 撕裂有时,缝补有时;静默有时,言语有时;
3:8 喜爱有时,恨恶有时;争战有时,和好有时。
3:9 这样看来,作事的人在他的劳碌上有什么益处呢?
3:10 我见 神叫世人劳苦,使他们在其中受经练
3:11  神造万物,各按其时成为美好,又将永生安置在世人心里。然而 神从始至终的作为,人不能参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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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Responses to 关于神的主权与人的自由

  1. sufang说:

    恩 太多的事我们无法参透,一生都在认识神的道路上。又想copy走了~~ 简直是对周日下午学习的完美总结。

  2. 燕妮说:

    这些事都已听见了。总意就是敬畏 神,谨守他的诫命,这是人所当尽的本分。--传12:13

  3. 一方说:

    当我们认为二者有矛盾时,这个判断的前提是,我们的逻辑是最终的判断,而不把圣经作为最终的判断。——这是很好的提醒。不得不赞一下自己人了,呵呵

  4. room说:

    神牵我们的手走过每一瞬间,只有他能照亮我们前方的路。

  5. Yin说:

    老徐的东西一定要反复回味的。这两天我在读This Was John Calvin,我发现老徐有点走加尔文的路线的样子,感谢主!另,在读传道书前,建议大家先最好读一下巴刻的认识神第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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