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反对宗教吗?

我不上微博许久,最近听人说有一个美国传来的视频,叫做“恨宗教、爱耶稣”的,很是流行,我还是不以为意。直到在G+上发现,一看之下,觉得恰与最近思考的一个问题有关,并且很紧要,所以还是写一点吧。先声明,其中一些关键性的问题,我自己也还需要更多研读圣经加以澄清,这里只谈一些我目前的观点。

 

一、定义

学法律出身,不从定义开始说就浑身不舒服,因为我们必须从起初就避免双方用一个词描述两个不同事物的情况。

什么是宗教?不谈我认为的定义,而是看视频的表达。这个视频中表达的“宗教”有两层含义。第一,指世上一切宗教,即一切“由人发明”的宗教;第二,指作者自己所在的基督宗教。

视频中关于第一个意义上的宗教,表达了大致这样的观点:“宗教是由人发明的,信仰则是从耶稣基督来”;“宗教是人寻找神,信仰是神寻找人”;“宗教是外表的,信仰是内心的”。对于第二个意义上的宗教,表达的意思大致是:“教会里有许多虚伪污秽,但你要相信的是耶稣基督,相信他才是真正的信仰。”

这样,我要提这样一个问题:“基督教是不是宗教?”

有趣的是,作者在视频里,没有提到“基督教”这个词。因为实际上,根据作者的定义,既然人手所造的宗教都是不好的,而且他自己所在的基督教会也有许多虚伪污秽的事情足证其人造性,那么,我们眼下所见的基督教自然也是宗教,是不好的,而我们需要做的,是回到“信仰”去,单单信耶稣。

作者回避了“基督教”,因为既不方便说它是宗教,又不方便说它“不是宗教/是信仰”。也就是说,在作者那里,“信仰”并不等同于“基督教”。

 

二、基督信仰的个人性与团体性

引起我兴趣的在于,这引向教会的问题,进一步则引向信仰的个人性与团体性问题。

我的兴趣来源于最近做的罗马书作业,老师要求我们就保罗在罗马书中表达的“救恩神学”做一个通篇的梳理。当我做完17000字的报告,发现自己的基本观点是:保罗相当完整地叙述了神的救恩/拯救如何在人类历史中次第展开,而其论述有一个双重架构,一方面是“信心-行为”,另一方面,(我认为更重要的)是“犹太人-外邦人”的架构。

我们在旧约里读到的是,救恩看起来是团体性的,神拣选了以色列民族;而在新约里读到的是,救恩实际上是个人性的,每个人需要靠自己的信心才能得救。但实际上,二者之间并没有矛盾。

我在罗马书班上听课的同时,另一个班正在上申命记。两个课程最后的时间是一个两班共同参加的论坛,两位老师认同这样一个观点:“罗马书是新约中的申命记,申命记是旧约中的罗马书”。因为,实际上申命记反复表达的是,得救在乎神的怜悯和你的信心;而罗马书的一个重要架构是,临到犹太民族的救恩,现在扩展到另一个团体,即由相信的外邦人而组成的信徒团体(犹太民族到末了全体得救的问题,这里先不谈了)。

所以,实际上得救同时是个人性和团体性的。得救必须要靠个人的信心,每个人都必须自己做决定信还是不信,同时,得救者也必须或必然归属于一个团体,在旧约是犹太民族,在新约,是教会。保罗在以弗所书的宣告是:“基督是教会的头,他又是(教会)全体的救主”,“基督爱教会,为教会舍己”。也就是说,当耶稣死在十字架上的时候,他确乎为你、为我这样的个人而死,但他首先是为了一个选民团体而死,你我因着个别的信心得以加入这个团体。

中世纪的天主教会说“教会之外无拯救”,在现在的信徒看来,应该大加攻击,似乎这样的说法取消了因信称义,否认了人单单靠信耶稣得救的教义。但是,如果我们冷静地反思一下,从某种角度来讲,“教会之外无拯救”有其道理。如果这里的“教会”指的是神在永恒里所拣选的选民团体,这句话当然绝对正确。你也可以说,如果这样理解的话,这是句废话。确实如此,因为这样一来,这句话的意思就是“在被拯救的人群之外没有被拯救的人”。对此我想说的是,这句话是在提醒一种“得救的团体性”,这也是圣经所启示的内容之一。

教会没有问题吗?当然有。教会的问题在于,它始终是个烂摊子。即便信主多年的基督徒仍然止不住地要犯罪。而另一方面,有形教会的成员,则始终与神所拣选的、真正的选民团体不重合,这一点同样适用于旧约时代的以色列民族。所以,当年犹太人身上发生的种种,不信、自义、不怜悯人、悖逆神……今日同样发生在教会中。

神因为有形教会的不完全,废掉有形教会吗?显然没有。保罗对于“难道他们的不信,就废掉神的信吗?”回答是“断乎不能!”有形教会的跌倒绝不影响神的救赎,今日教会的种种不堪,也一定不影响神的旨意成全。

 

三、回到宗教的定义

那么,宗教又究竟是什么?

宗教是关于神和人神关系的一整套理论、信条、观念、制度乃至文化、心态。或许可以把所有的宗教分为两种,一类是启示性的宗教,一类是非启示性的宗教。在前者,神亲自向人启示他自己,表明他自己的属性、与人的关系、救赎的计划和方式;在后者,人需要通过自己、他人或某种方法尝试去明白神的属性、与人的关系、救赎的计划和方式。在这一点上,倒是符合那位视频作者对“宗教”和“信仰”的区分。

接下来的问题:有没有一种脱离宗教的信仰,也就是说,一种脱离一整套理论、信条、观念、制度的信仰?没有。因为,宗教和信仰的关系,不是信仰高于宗教,而是信仰从属于宗教,你所相信的内容,是构成你所归属之宗教的一部分。

基督宗教,是以对基督的信仰为中心的宗教,是经由基督的启示而来的关于神和人神关系的一个整体。加尔文《基督教要义》,名称其实就是“基督宗教之概论”。对耶稣基督的信仰,是基督宗教最核心的部分,但并不是全部,也不是你必须相信的内容的全部。你还必须相信圣父、圣灵,还有:教会。在有形的角度上,教会是基督信仰的载体,也是基督宗教的载体。

视频之中有一个含糊之处,那就是“反对宗教”,反的到底是什么宗教?圣经当然反对拜假神的宗教,也可以说,启示宗教反对非启示宗教(伊斯兰教暂不讨论,我不认为它是启示宗教),同时,启示宗教也反对对启示宗教的歪曲。如果把“信仰”抽离出来,转而否定一切的“宗教”,这样,容易发生“信仰”脱离“启示”,成为无根之木、随风飘荡。而启示,当然在于基督教的圣经,我们不能脱离圣经谈论信仰。

 

四、基督反对宗教吗?从圣经看。

我们需要回到题目上来。基督反对宗教吗?

我们必须到圣经中去找答案。在福音书中,我们看到基督强烈地反对法利赛人。法利赛人是作为宗教(在他们的情况,是犹太教)的代表遭到反对的吗?——不是。

马太福音十五章,法利赛人来质问耶稣:“你的门徒为什么犯古人的遗传?”耶稣反问:“你们为什么因着你们的遗传犯神的诫命?”随后他谴责法利赛人说:“假冒为善的人哪!以赛亚指着你们说的预言是不错的。他说:‘这百姓用嘴唇尊敬我,心却远离我,他们将人的吩咐当作道理教导人,所以拜我也是枉然。’”

耶稣在这里否定犹太教了吗?没有。他所指控的,恰恰是法利赛人违背宗教(犹太教)的精义。换句话说,耶稣指出的区分,是启示性宗教与非启示性宗教的区别,而非宗教与信仰的区别,也不是行为与信心的区别。法利赛人,是作为背离启示宗教者而遭到谴责。耶稣在于撒玛利亚妇人的对话中说:“救恩是从犹太人出来”,正如保罗所说:“犹太人有什么长处?……凡事大有好处,第一是神的圣言交托他们。”

所以,无论耶稣还是保罗,实在没有反对过宗教,所反对的,无非是对真宗教的违背。真宗教是什么,是基督教。

 

五、基督教是人的工作造成的吗?

好吧,继续。下一个问题:“基督教是人手所造的吗?”

耶稣有没有建立基督教?保罗?彼得?许多不信者认为,耶稣从来没有想要建立一个宗教,是他的门徒后来的工作造成的。

马太福音十六章,彼得认耶稣为弥赛亚,耶稣说:“你是彼得,我要把我的教会建造在这磐石上”。(这里不讨论罗马的权柄)耶稣很清楚的说,他是要建立教会的。在耶稣越来越走向十字架的过程中,我们也越来越明显地看到耶稣加强了对门徒的培训,并且他的教导中关于教会的内容明显增多。

约翰福音十七章,耶稣最后为人祷告:“你从世上赐给我的人,我已将你的名显明与他们。他们本是你的,你将他们赐给我,他们也遵守了你的道。”“他们不属世界,正如我不属世界一样。求你用真理使他们成圣,你的道就是真理。你怎样差我到世上,我也照样差他们到世上。我为他们的缘故,自己分别为圣,叫他们也因真理成圣。”“我不但为这些人祈求,也为那些因他们的话信我的人祈求,使他们都合而为一。正如你父在我里面,我在你里面,使他们也在我们里面,叫世人可以信你差了我来。”——所有这些都是关于耶稣升天之后,有关教会的问题。

保罗关于教会的论述,更是俯拾皆是。

所以,耶稣基督既然明确要建造教会,就在历史中成就了。

为了澄清,再来问另一个问题:“圣经是人手写的吗?”

这个问题许多基督徒都能回答出来。圣经是各卷作者在上帝默示之下写成。《芝加哥圣经无误宣言》说:“圣灵是圣经的神性作者”,“默示,是神藉着他的灵,透过人的作者,把他的话赐给我们的工作”。所以,可说圣经在两个层面上有作者,在人的层面,是人的作者,在神的层面,是圣灵、神自己。人的作者在圣灵默示和保守之下写作圣经。

“基督教”的问题,有一点类似。我们确信,在基督升天之后,赐下圣灵来与我们同在,因此,在两千年的教会史中,圣灵没有停止工作。基督教的种种理论、信条、观念、制度,当然是人所造,但同时,其中饱含圣灵的工作。当然,有一点需要明白。在圣经写作的过程中,圣灵全然掌握人的作者,使他们所写完全符合神的旨意,因此圣经全然无误。但在教会发展过程中,有许多时候神允许人做不符合他旨意的事,但我们确信这都在他的计划中,到最后他的旨意必要成就。因此,圣经无误,但教会并不全然正确。

 

六、结论:真信心,真宗教

现在我必须要提出结论。

基督,或者使徒,从未否定过宗教,或者将宗教与信仰对立起来,更没有说过基督徒需要“恨宗教”。在圣经中,没有基督反对宗教的依据。

有时候会听人说:“我们要做基督徒,不做基督教徒”。如果这样说是为了强调基督信仰的活泼性、生命力和真实的力量,提醒我们不要做法利赛人,不要表面信基督,生命中并不真正实行神的话,那当然是正确的。但是,在我看来这种貌似箴言的说法并无太大必要。“基督徒”和“基督教徒”的区别在圣经原文中并无依据。我是基督徒,我相信的是基督教,就是以基督为中心的宗教,这样说并没有什么可羞愧的。

为什么在现在这个世界上,基督徒要特意否认“基督-教”?如果是因为教会的历史和现实让你觉得羞耻,或者和不信者提起一种特定的宗教就觉得不舒服,那恐怕并不是那么正确的态度。我回想起自己在信之前,作为一个自由主义者,被基督的爱和话语所吸引,却着实不喜欢制度性的教会和一切仪式。因此在我信主之后,很长时间对教会认识不清。但如今我越来越发现教会对于基督徒的重要性。

我承认我相信的就是基督宗教,我也承认教会有许多许多的不足,我承认自己是个罪人,教会的软弱是因为我这样的罪人软弱。基督徒或教会出现的各种罪,并不能简单归罪给“宗教”。若一个信徒真的重生,他应该要加入教会,哪怕这教会很是不堪,哪怕这教会看起来会“影响我和神的关系”或者“不那么有利于加深我和神的关系”,我还是要加入教会,去认识神、认识自己,去服侍神、去服侍别人。因为我爱耶稣,为此,我也爱他的教会,我也坚守这个宗教信仰。

马丁路德所在的时代,每个人一出生就被告知“你是基督徒”,然后需要遵守一大套规条,确保上天堂。这恰恰类似于耶稣在世的时代,每个犹太人一出生就被告知“你是神的子民”,然后需要遵守一大套律法,确保上天堂。在这种情况下,人们认为得救是靠的某种身份,民族身份,或者群体身份,也就是说,认为拯救是全然团体性的,这就出了问题。路德说不是,你必须靠信心,而信心是个人性的,这是圣经所说的。

而今天我们所在的时代,中国大陆的大多数基督徒都是出生多年以后被人告知“你来做一个决志祷告”,而后相信、成为基督徒的。也就是说,我们中的大多数人是经过一种个人性的信心获得拯救体验的。我绝对不否认每个人得救都要经历这种个人性的信心,但我们可能发生的偏差,更大程度上不在于违背“因信称义”,不在于缺少个人性的信心,而在于缺少团体性的教会观。我们对于教会是“被拣选得救者的团体”认识不足,因此对于“基督是教会的头”认识不足。我们常常追求一种“与神的个人关系”,而轻忽了与神关系的一个不可或缺的维度是“在教会中的团体关系”。我们轻忽了个人的信仰生活需要到集体的教会中去实践,需要不断在教会中悔改和顺服。这恐怕也是我们的教会为什么如此软弱的重要原因之一。

宗教改革从马丁路德高举“因信称义”开始,500年后,许多基督徒对于神的认识,变成只知道这四个字,也实在令人感叹。

最后要说明,我对视频中的许多说法并不反对,我们的教会确实充满了许多法利赛人的做派,确实需要改变和更新。我所提出的问题,很大程度上是定义的问题。但是,在太多的叫好声中,我觉得还是需要回到圣经作些反省,免得我们走偏。

真信心,绝不反对真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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