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在于,这项原则从来就没有在中国获得建立。
本来,这就是一项反抗极权主义,反抗专断统治的法律原则,在不断反抗王权的斗争中发展起来。而在中国,我们并没有真正成功地经历过一种反抗专断权力,为个人争取自由的斗争;也许是我们对自由的理解比较浅薄,也许是王权的势力过于强大。我们刑法中的“罪刑法定”原则,乃是在一个极权政府的主持下、相当轻便地写入法典的。没有斗争、没有辩论、没有案例,就好像一个被人从蛹中挖出的蝴蝶,虽然比较美丽,却没有经过那破壳而出的挣扎和磨练,所以,也就相当的脆弱。
坐在我旁边的是个大胖子,Z律师没讲几句,就兀自开始嘟嘟囔囔地辩论,大意诸如:中国总是权大过法,我们律师也是弱势群体,所以也没办法,在这里说有什么用……过不多久,便离去了。另一边,Z律师多少开始批评自己的同行,不认真研究案情和法律,不坚持罪刑法定原则据理力争。
兹转述案例,供大家学习:
案例一:贪污
某国有集团大老板,与朋友(私营老板)合谋经营房地产项目,为自己获利。看中了某一地块,却苦于该私营老板一时资金短缺,于是利用集团资金运作。集团与私营老板合资设立项目公司,注册资本2亿(地价),集团占30%股权,出资6000万(启动资金),私营老板未实际出资。以此6000万拿地,然后开始运作,申请到银行贷款1.4亿,随后集团退股,收回6000万资金,并加算银行利息。案发,检察机关以贪污起诉,评估该土地现价5.07亿,增值部分3.07亿为贪污金额。最终以此定罪,判死缓。
案例二:贪污
某国有银行香港分行,按总行政策,每年年底员工可以获得奖金,按当年净利润3%计取,但每年均未领足,余额累计入下一年度。忽而该行即将上市,根据当地会计师意见,若上市,则极可能不得再有该等累积奖金池,因此,这笔奖金应当在上市前“处理”。于是当年该行月月发奖金,终于把奖金池里的1亿多全部发完,全行员工人人有份,行长拿得多,大概有1000多万。案发,行长、副行长、办公室主任以贪污论,行长主犯,判无期。
案例三: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
某旅行社国际部承包人,与蛇头串通,为客户骗取签证(伪造文件等,但证据均在他国领事馆,无法提供),组团出国,到达后就地四散,领队携带所有护照回国销签(伪造边防印章),继续组织下一批,共组织300多人出境。案发,主犯判14年。
[说明:偷渡者所持护照、签证为真实有效,正常通过海关和边防,乘坐国际航班出境。]
案例四: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
母女二人偷渡美国。蛇头请两名台湾导游,持有国际导游证书(可以购买国际航班机票),购买上海去美国机票;同时该母女办理港澳通行证,购买同一时间上海去香港机票。四人通过海关、边检后,在国际航班候机大厅交换登机牌。案发,两台湾导游判刑。
[说明:四人属于正常通过海关、边检,进入国际航班候机大厅,理论上已出中国海关,进入公海领域。]
案例五:票据诈骗
某羊毛衫厂老板,遭遇诈骗。骗子拿到货物后,支票被退票,老板立即找到骗子,此人巧舌如簧,再出空白支票一张,命过两天再入银行,随后消失。老板情知大事不好,遂命手下科长,印制骗子名字的名片,由司机送出,装作生意人,将支票用掉,但不可超出被骗金额。科长领命,去某毛线厂,用该支票买了毛线,随后不再出现。案发,几人均按票据诈骗获刑。
[说明:嫌疑人的行为存在争议,是否违反票据法可以讨论,因此是否犯骗局诈骗也可以讨论。]
这是一次比较特别的律师培训,因为这一次并没有太多理论的培训,而是向我们展示了一种现实,一种无奈。我不知道是否有希望改变,如我一直认为的,看看我们在下一次革命到来之前,能够做些什么。对于罪刑法定,不知道我们的律师们能够做些什么,也不知道我们能够依赖怎样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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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我所知道的严义明律师
近闻著名维权律师严义明在律所遭暴徒殴至骨折,嫌疑人已抓获,供认受人指使。又有传闻与某上市公司小股东股权纠纷有关,但采访该公司董秘,断然否认,言辞多忿怒。
严律师我是知道的。
先转一篇央视柴静的博文(已经被删):
《上海的水有多深》
连出两个长差。大家都好?
上海是好看,尤其是人。
这两天见一老板,方头大耳,夹着大钱包。
说话有点不清楚,一说话,副手就抢过去:“我们老板是农民,他说不清楚”,他也不恼,唔唔地点头听着。
我们一直没搞明白他是干什么的,他办公室里很小,也没什么办公的东西,只有很多袋子,装着据说各种机密资料,但他自己一点儿看不懂。
雇了各个行业的退休老头儿给他出主意,一拨电话随时到。
这次看到我们暗访,他颇有兴趣,说:“要不以后你们就给我干吧,搞个侦探公司,专门帮我弄点商业机密,年薪50万”
看我们面有难色。
他安慰地说:“不怕,你们搞不到的我会帮忙的”
我们摄像随口说过一句:“今天拍一个咖啡厅的水幕,人家不让拍”
过一会儿,楼下来了辆警车,他在上面招手“走,拍去”
我们要找个夜总会的女的,遍寻不着。
他说:“没事,她们跟黑社会很熟的”
他转身打了个电话,没一会儿,有两个人来了,其中一个穿白西装白皮鞋,叫他“大哥”
把那女的电话地址还有在四川老家时候叫的名字都说了。
人走了,他说两个人中另一个人,
“其实他是警方的卧底,好些年了,一个月的特别费才500块,到现在媳妇也没娶。很不容易的”
所以他给资助点。
晚上暗访夜总会,我们这几个年青男孩都不行,左看右看就他象客人,他倒也不推辞:“就说我是日本老板”。
路上想着夜总会光线暗,摄像自己小声嘀咕“就怕光不太好”
他开着车听见了,立刻拔出电话“给点钱,让他们把大光开开”
死按活按才按住。
一出电梯,两边都排好队了:齐刷刷弯腰“括尼七哇”
他腆肚向前,不慌不忙,趁我们摄像忙的时候,把几队姑娘挨个儿看了一遍,说:“太差”
班师回营。
临走了,我们得谢谢他,一块吃饭。
我们几个聊片子:“只可惜那谁谁不知道在哪儿会出现,要不然可以采访一下”
他一笑,接了茬“这种事,只有国家安全局能搞定”
我目瞪口呆地看着他拔出电话按了几下。
二十分钟后,有人推门进来,是个平头高个挺精神的小伙子,拎着一只手提箱,跟他对了下眼神。
他立刻起身趋前握手。
一边握手一边特意回头看我们。
眼神羞涩又得意。
那一个晚上他一直没有回来,只剩下一只大钱包在椅子上斜靠着。
临走前,我们已经不敢提工作的事儿了,找话题闲聊,小宏哥哥随口问了一句:“江总书记现在在上海怎么样?”
“我给你约,”他说:“今天晚上?”
文中这位主角,就是我们一家下属子公司的小股东,自从我进公司就阴魂不散到如今。据说此人是农民起家,号称是J Core的亲戚,办公室里挂满与国家领导人的合影。公司的决议,除了分利润那一次,没有一次同意的;派了一群流氓,把公司的办公室封了,天天蹲在公司门口。每次发函来,都抄送一大堆:国务院、最高法、最高检、纪委、央视……不过最后真把央视忽悠来了,就是柴静,专门做了一档节目。充满正义感地出头,备述大股东如何隐瞒建造成本、侵犯小股东权益(据说此人不满的起因是没有用他推荐的材料供应商,其中有巨大的利润)。那时正是房价高涨,矛头需要指向开发商的时候,于是央视做成了开发商蓄意抬高价格、黑幕重重的题材。央视一挑头,各方都来查,领导和我做了巨厚的一本说明材料,累得半死,最后也没查出什么来。
严律师?别着急。
这位老大请过好几位律师,打过好几场官司,一直打到上海高院,基本上统统输了。那次高院的庭审我还去旁听了,高院的法官还是比较有水平的,就“股东派生诉讼”的法理向对方律师问了几个问题,搞得该律师好不狼狈(俺们一边请了陶武平)。最后,请了严律师,来回折冲数次,似乎比较得老大的欢心,最后争取到查阅公司账簿的权利。经法院主持,公司把账簿拿到法院,由对方当场查阅。严律师来了,包里装了个针筒摄像机,趁法官走开的时候,偷偷地开始拍摄账簿……又过了一段时间,我还莫名其妙接到一封严义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函,好像是指控我们上市公司,言辞牛头不对马嘴,后来说发错了,又来一封,还是错的,后来,我似乎向司法局投诉了。
再后来,我调到董办,不知道还会不会和他扯上关系,最好不要。
以上,是我所知道的著名维权律师严义明,没有见过面,不算了解,不过我想,像那位老大这样的主,我是不会去招惹、或者抱团的。
唉~阴魂不散阿~~我们继续斗争。